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针织品分技术委员会也为七匹狼产品成分符合标准提供了解释与证明:2007年7月生产的产品是按照FZ/T73008-2002产品标准及FZ/T01053-1998《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组织生产的;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针织品分技术委员会在2007年底修改了《纤维含量》执行标准,新的《纤维含量》执行标准为FZ/T01053-2007;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针织品分技术委员会2009年修改了产品执行标准,新的执行标准为GB/T22849-2009。
由于GB5296.4强制性国标至今并未修订,仍然沿用了FZ/T01053-1998标准,即使按照现在标准要求,也应是合格产品,因此七匹狼未对先前生产的产品标识加以变动。氨纶纤维材料是比较好的纤维材料,按照FZ/T01053-1998标准要求,不考核氨纶纤维含量上限标准(≥3.7%),所以七匹狼产品完全符合相关标准。而经咨询相关标准化机构:FZ/T01053-1998标准并未作废,仍可使用,仅只是鼓励企业探讨使用最新标准的可能性。
据了解,泉州七匹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为七匹狼品牌授权经营商,七匹狼授权其在体育用品领域生产及销售七匹狼相关产品,其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且此款产品已经全面停止在市场上的销售。泉州七匹狼也就此事件发表了正式声明。
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将加强对于品牌授权经营商的管理和监控,督促其合规运作,以保证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查看全部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