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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核电安全监管问题面临三大挑战

时间:2010-07-06  浏览次数:260780
本文摘要:2010-7-6 9:26:00中国报告大厅市场研究报告网[打印本页][推荐给朋友][关闭窗口] 【报告名称】: 我国核电安全监管问题面临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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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告名称】: 我国核电安全监管问题面临三大挑战
  • 【关 键 字】: 核电 安全监管 问题 挑战
  • 【报告来源】: 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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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内容 〗

我国核电安全监管问题面临三大挑战正文目录

      在近日结束的第五届绿色财富论坛上,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主任田佳树告诉记者,目前我国正在开展《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年)》的 调整研究工作,预计到2020年,我国将迈入核电大国行列,核电的装机容量将达到7500万千瓦以上、在建4000万千瓦以上。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我 国将是世界核电在建装机容量最大的国家,“然而,在实现国家核电中长期规划目标的过程中,我国的核电安全监管工作正面临着标准不一、多部门管理、人才不足 等问题的挑战”。

    田佳树介绍说,挑战之一是法规标准滞后、不一。目前我国已建成的11台核电机组,处于多种核电技术共存的状态,其中既包括二代改进型,也包括从美国、法 国、加拿大及俄罗斯等国引进的EPR、AP1000、CANDU、高温气冷堆以及我国自主设计的30万和60万千瓦机组。由于其系统、堆型、技术标准及工 艺各不相同,所以,它们的运行和管理模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很难统一标准及规范,给安全监管工作带来很大难度。而加快核电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出自主化的 我国核电设备设计制造标准体系,不但是目前核电安全管理的需要,同时也是我国未来实现核电设计自主化、核电生产批量化及国产化的基础。

    目前我国核电管理的主要机构及部门共有8个,包括国务院国家核电自主化工作领导小组、国家原子能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环保 部以及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等。这些部门分别负责制定核电能源战略规划、项目建设审批、安全监管及行业自律等工作。对此,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工程师石琳认 为,这种多部门、多环节、分散式的管理体制,致使我国的核电管理运行效率低下,显然不能适应我国核电快速发展的需要。完善管理体制,是目前我国核电发展面 临的挑战之二。

    此外,核电的快速发展,还导致了短期内核工业界人才稀缺及能力不足等问题。田佳树解释说:“这不仅包括高素质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稀缺,核设备制造能 力、核岛建设安装能力以及研发设计能力的不足,也包括安全监管机构、人力和能力的不足。”人才不足,是我国核电发展面临的第三个挑战。

    按照我国《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目标,到2020年我国的核电总装机量将超过法国及日本,接近美国,与我国总体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为达到这个目标,必 须立即解决上述三个问题。对此田佳树建议,设立独立的核能技术发展组织体系;尽快完善我国核安全、辐射安全以及辐射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建立核安 全相关技术标准认可机制、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建立相对独立和较为完整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能力体系,提高监管人员数量并尽快掌握技术规范、技术审查及 分析评价等核心技术;建立核电厂安全评价指标体系,提高核电工程公司的准入条件;建立全国联网的放射源监管系统及完善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同时,建 立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公众的安全接受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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